公安机关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时,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明确被剥夺政治权利人的范围和期限,并通过登记、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在执行过程中,公安机关会严格限制被剥夺政治权利人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禁止其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如选举和被选举等。同时,公安机关还会加强对其日常行为的监督,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不从事可能涉及政治权利的活动。

公安机关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 (一)

公安机关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

优质回答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也可以委托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

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如果是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当然,剥夺政治权利也包括上刑执行的期间。如果是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与管制的时间相同,同时执行。

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时,执行机关应当向犯罪分子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有关群众,宣布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及刑期的长短。执行期满,执行机关应当通知犯罪分子本人,并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宣布,恢复其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主要是剥夺犯罪分子以下各种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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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由谁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吗? (二)

优质回答在刑事处罚的种类中,有一项是剥夺政治权利,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由谁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吗?法律对剥夺政治权利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剥夺政治权利是由公安机关执行吗?

江苏知南贞律师事务所刘余律师解答: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

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如果罪犯在主刑还未执行之时,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已执行完毕,就失去了对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教育、警戒作用。

2、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执行附加政治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监狱在主刑执行完毕或者罪犯假释时,应将其剥夺政治权利的起止期限在释放证或者假释证上注明连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一并转交其居住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其居住地公布,待其执行完毕时应当宣布,恢复其应享有的政治权利。

刘余律师解析: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

1、危害国家安全罪中的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罪,煽动颠覆政权罪,资助罪。

2、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侮辱、诽谤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破坏选举罪。

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妨害公务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招摇撞骗罪,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聚众“打砸抢”罪,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罪,侮辱国旗、国徽罪。

4、危害国防利益罪中的聚众扰乱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5、渎职罪中的泄露国家秘密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刑法分则条文中没有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不得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您提供优质,高效,周到的法律服务!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哪些 (三)

优质回答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这意味着,在罪犯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后,公安机关将承担起具体的执行职责。

监狱管理机关:在特定情况下,监狱管理机关也可能作为执行机关。不过,具体的执行细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且主要以公安机关执行为主。

综上所述,剥夺政治权利的主要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而在特定情境下,监狱管理机关也可能参与其中。

剥夺政治权利的如何执行? (四)

优质回答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方式如下:

宣布与执行:

公安机关需根据判决书及执行通知书,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所在单位或住地群众宣布其犯罪事实、剥夺期限及需遵守的规定。

监督与管理:

虽然未明确提及具体的监督方式,但一般而言,执行机关会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罪犯在剥夺期限内遵守相关规定。

执行期满后的处理:

执行期满后,执行机关需通知罪犯本人,并向有关单位及群众宣布恢复其政治权利。

附加说明: 若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在主刑上执行的,那么在主刑执行期间,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由主刑执行机关负责。 执行期满后,同样需要执行机关进行通知和宣布恢复政治权利的程序。

生活中的难题,我们要相信自己可以解决,看完本文,相信你对 有了一定的了解,也知道它应该怎么处理。如果你还想了解剥夺政治权利的其他信息,可以点击皮律网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