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领域,质押与抵押是两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简单来说,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但不转移对该财产的占有;而质押则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清偿债务的保证。这两种方式在担保的效力、标的物的范围以及实现方式上都有着各自的特点和规定。
- 1、能具体说说质押和抵押有什么区别
- 2、扫盲!抵押、质押区别?
- 3、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二者有什么不同
- 4、质押和抵押两者有什么不同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能具体说说质押和抵押有什么区别 (一)

贡献者回答质押和抵押的主要区别体现在担保财产的占有是否发生转移、责任承担以及处置方式上。
一、担保财产的占有是否转移
抵押:在抵押关系中,抵押物仍然由抵押人占有和管理,债权人不取得抵押物的占有权。这意味着抵押人可以继续使用或经营抵押物,但需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质押:而在质押关系中,质押物必须转移给质权人占有,由质权人负责保管。这意味着质押人失去了对质押物的直接占有和管理权。
二、责任承担
抵押:若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通常由抵押人承担责任,因为抵押物仍在其占有和管理之下。
质押:对于质押物,若发生毁损或价值减少,责任通常由质权人承担,因为质权人负责质押物的保管。
三、处置方式
抵押: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如需处置抵押物,通常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如起诉并由法院判决)来完成。
质押:对于质押物,质权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若未收到债务清偿,则有权直接处置质押物,无需经过与质押人的协商或法院的判决。
综上所述,质押和抵押在担保财产的占有转移、责任承担以及处置方式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这些区别使得两者在不同情境下具有各自的优势和适用性。
扫盲!抵押、质押区别? (二)
贡献者回答抵押和质押的主要区别在于担保财产的占有权是否发生转移。
一、概念区别抵押: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简单来说,抵押出去的财产位置不转移,所有权也不转移,还是归债务人所有。但作为抵押权人,当债务人不还钱时享有优先受偿权。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简单来说,就是债务人抵押的财产要交给债权人保管,但所有权不转移。
二、财产区别可做抵押的财产:主要包括建筑物、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汽车等交通工具、固定设施等。用作抵押的一般以不动产为主,但也包含一定的动产,还有一些是以土地相关的经营权、使用权和所有权。需要注意的是,一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以及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等不允许被用作抵押。很多时候发生抵押时,债务人一般被要求进行抵押登记。
可做质押的财产:主要包括动产、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仓单、股权、股票、专利等。质押物一般是一些动产为主,还有一些是除土地外无形的权利,比如股权、商标、专利等。对于无形权利的质押,有时质权人可以取代出质人的地位,比如股权质押,一旦出质人无法履行债务时,质权人有权行使出质人的权利。质权人一般情况下也要求出质人办理出质登记。
三、届满处理抵押: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质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可以看出,无论抵押还是质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都享有对该抵押物或质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四、其他注意事项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转让所得价款应提前清偿债权。综上所述,抵押和质押在概念、财产类型、届满处理以及转让限制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二者有什么不同 (三)
贡献者回答质押和抵押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占有权是否转移:
抵押:在抵押关系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不需要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权给债权人。抵押财产仍然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保管和使用。质押:在质押关系中,债务人或第三人需要将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
2. 标的物不同:
抵押:通常用于抵押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如房产、土地、大型机械设备等价值较高且不易移动的财产。质押:通常用于质押的标的物为动产,如存款单、股票、债券、仓单、提单等有价证券,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
3. 成立要件不同:
抵押:抵押关系的成立需要办理抵押登记,以确保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登记是抵押关系生效的重要要件。质押:质押关系的成立则需要质押物转移占有给债权人,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通常不需要办理登记。
4. 合同生效时间不同:
抵押:抵押合同自登记日起生效,登记是抵押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质押:质押合同则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即质押物转移占有是质押合同生效的标志。
综上所述,质押和抵押在占有权转移、标的物、成立要件以及合同生效时间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在办理相关业务或签订相关合同时,应仔细区分并了解各自的特点和要求。
质押和抵押两者有什么不同 (四)
贡献者回答1、物权的转移不同: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2、标的物范围不同:抵押可以以动产或者不动产,而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3、合同生效日期不同:抵押自抵押合同签字成立生效,质权自标的物交付或登记时生效。4、处置不同。 一、质押和抵押两者有什么不同
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同:抵押的标的通常为不动产与大型动产(如交通运输工具),质押的标的是动产为主与权力。
2、占管形态不同:抵押无依旧由借款人所有保管,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质押贷款的质押物,有借款人所有,但是借款人不能继续使用,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3、效力不同: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处置权不同:若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而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进行处置。
5、合同生效日不同: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6、登记部门不同: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7、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二、抵押与质押的相同点:
1、抵押贷款、质押贷款都是指借款者以一定物品作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两者均是银行常见的放款形式之一。
2、抵押、质押都属于担保。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要知道,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相对来说,抵押的物权更偏向于抵押人;而质押,物权已经转移,违约后物权就完全转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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