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诉讼法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

优质回答一、 律师 收费是有具体标准的,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 1、案件的具体情况案件的具体情况,主要指案件的复杂程度,比如是单独犯罪还是 共同犯罪 ,是一罪还是数罪,涉及一起犯罪事实还是多起犯罪事实,等等。 案件的具体情况,直接决定着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和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是确定律师费的首要因素。 2、委托人的具体要求不同的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会有不同的要求,最典型的莫过于侦查阶段的会见次数,有些委托人会要求律师在案情需要的会见次数外,增加不必要的会见次数,这会直接增加律师的工作量和其它成本支出,从而导致律师费增加。委托人的具体要求,是确定律师费的重要因素。 3、律师的具体情况: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差异,决定了其工作价值的差异,收费方面也有差异,律师的具体情况,是确定律师费的关键因素。 一般来讲,专业化程度高的律师,经验丰富的律师,专业研究深入的律师,工作含金量高,办案效果更有保障,律师费也会更高。律师费是否合理,应该从三个方面考量,不应该以“一般收费多少”作为衡量标准。 但也不是说律师要多少就需要给多少,具体也可以根据情况和律师进行协商。 二、 刑事诉讼法 当事人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刑事诉讼 中的“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附带民事 诉讼 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1、被害人 是指在 公诉 案件中,正当权利或合法利益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而参加刑事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 2、自诉人 是指在刑事 自诉案件 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当事人。 3、犯罪嫌疑人 是指在公诉案件 立案 后,人民检察院提起攻速前,因涉嫌犯有某种罪行而依法接受刑事追究的当事人。 4、被告人 是指因被指控犯有某种罪行而被自诉人或人民检察院起诉到人民法院,接受审判的当事人。 5、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是指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的诉讼参与人。 6、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诉讼参与人。 在近几年中,随着相关部门对法律的不断普及,越来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提高,如果公民做出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仅会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对社会治安带来不好的影响,那么在这里也是提醒每一位公民,一定要做到保障自己和他人的权益。
律师咨询费用收取标准 (二)
优质回答律师咨询费用的收取标准通常是按照计时收费的方式进行,这一标准会根据案件的复杂性、工作量以及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知名律师的收费通常会较高,具体费用需要与律师进行协商,通常情况下,费用是根据解决问题的难易程度以及回答问题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来评估的,一般收费范围在100至300元人民币每小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从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则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审查起诉案件材料后三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三日内,也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他们也可以由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涉嫌刑事案件请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钱 (三)
优质回答在刑事案件中请律师的费用不是我国法律制度强行规定的,刑事案件的难易程度,律师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律师的工作水平,代理刑事案件所需要的律师人数,耗费的工作时间等都跟律师费相关。如果经济困难无力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涉嫌刑事案件请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钱
律师费用收取标准不是法定的,律师收费考虑的因素是: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二、刑事案件中律师的职责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第四十二条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三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受保护的,所以犯罪嫌疑人有权利聘请专业的辩护律师,至于收费标准,律师需要了解了刑事案件的详细情况,才能准确告知收费标准。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南京刑事诉讼法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皮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