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年龄最小的死刑犯 (一)

世界年龄最小的死刑犯

贡献者回答历史上最年轻的死刑犯

在1944年3月24日的一个春日清晨,美国南卡罗来纳州的两个小女孩,11岁的贝蒂·琼·宾尼克和8岁的玛丽·特玛斯,像往常一样去田野采花。但这一次,她们再也没有回家。

她们的失踪引起了当地居民的搜寻,第二天早上,人们在一条山沟里发现了她们的尸体,身上有多处被钝器击打的伤痕。

14岁的小乔治·史丁尼被认定为嫌疑人,因为他在案发时在那一带闲逛,并且曾与受害者交谈。警方将其逮捕,带回治安官办公室进行审问。

在1944年,没有所谓的“米兰达警告”,史丁尼的审问没有律师和家长的陪同。不到一个小时,他便供认了罪行。

史丁尼带领警察找到了犯罪现场和凶器——一根带有血迹的铁质道钉。当地居民对此愤怒不已,有的甚至要求直接将史丁尼吊死。史丁尼的父亲因害怕报复而辞去了工作,全家搬走。

一个月后,案件在查尔斯顿郡法院审理。史丁尼的辩护律师认为他还只是个孩子,不应完全承担责任。但检察官指出,根据南卡州法律,14岁即属成年人。庭审仅持续了两小时,陪审团在10分钟内裁定史丁尼有罪,并判定他罪无可恕,最终被判处死刑。

1944年6月16日,史丁尼在南卡罗来纳州监狱被执行死刑。由于他身材瘦小,甚至无法顺利绑在电椅上。他的头套过大,执行前滑落下来,他不得不直视旁边的证人和执刑官员直至死亡。这距离案件发生仅81天,审判过程效率极高。他成为了20世纪美国处决的最年轻囚犯。

这个案件发生在二战时期,人们的思想受到战争影响。战后,美国法律界和媒体广泛讨论了对未成年人适用死刑的问题。2005年,联邦最高法院在 西蒙斯案中最终确定,根据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禁止对18岁以下的罪犯适用死刑。从人道角度来看,这可以被视为一种进步。

世界年龄最小的罪犯 (二)

贡献者回答死刑,即依法剥夺罪犯的生命,是对罪犯最严厉的惩罚。关于死刑的存废问题,在中外都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议。然而,还有一个比死刑存废更加沉重的话题:对于那些罪行极其严重,但按照当地社会一般观念尚属未成年人的罪犯,到底该不该免其一死

最“年轻”的死刑犯

1944年3月24日早晨,正是万物复苏的初春时节,美国南卡罗来纳州阿尔科卢(Alcolu)的一个11岁小姑娘贝蒂•琼•宾尼克(Betty June Binnicker)带着自己的小伙伴——8岁的小女孩玛丽•特玛斯(Mary Emma Thames),像往常一样沿着熟悉的道路去原野上采些野花。但和往常不同的是,她们再也没有能回家。

女孩失踪后,附近的居民自发组织起来进山四处找寻,最终在第二天早上发现了两个女孩。她们躺在一条山中的水沟里,身上胡乱盖着一些树枝,所骑的小自行车扔在沟边。两人的遗体上都有明显的外伤:头部、背部都有多处被钝器击打的伤痕。

数小时后,治安官的助手纽曼(H. S. Newman)就找到了一个嫌疑人:时年14岁的小乔治•史丁尼(George Junius Stinney, Jr.),因为有人证实,事发时他就在那一带闲逛,并和小女孩们说过话。警方迅速将其逮捕,带回治安官办公室讯问。

此时是1944年,那个叫做米兰达的小伙子才刚刚4岁,自然也就不存在著名的 “米兰达警告” ;对史丁尼的讯问实际上是由几个警官以及史丁尼单独进行的,既没有律师,也没有他的父母在场。不到一个钟头,纽曼先生就走出房间,告诉众人:史丁尼已经供认不讳。

随后,史丁尼带着警察们指认了犯罪现场,并在附近的草丛中找到了作案凶器:一根近半米长(15英寸)的铁质道钉,道钉上还沾着血迹。当地居民愤怒了,特别是当他们得知史丁尼的作案动机竟然是因为他企图与宾尼克发生性关系被拒绝,恼羞成怒之下才动手杀人的。一些居民甚至嚷着要冲击监狱,直接将史丁尼吊死,治安官不得不加派人手,把史丁尼从镇上的监所转移到附近的查尔斯顿郡(Charleston)的监狱中去。史丁尼的父亲也被伐木场解雇,因为害怕遭到报复而举家连夜搬走了。

一个月后,此案在查尔斯顿郡法院开审。法庭指派的辩护律师查尔斯•普洛登(Charles Plowden)认为,被告人还是一个孩子,不应对罪行承担完全责任。但检察官反驳说,依照当时的南卡州法律,14岁即属成年人。整个庭审过程在持续了两个多钟头便匆匆结束,陪审团退庭商议不到10分钟,就作出了“有罪”的裁定,并认为被告人罪无可赦。史丁尼随即被判处死刑。当问及是否要上诉时,普洛登回答:“不上诉,因为他们负担不起上诉的费用。”

同年6月16日,史丁尼在南卡罗来纳州监狱被执行死刑。由于他身材瘦小,执行时甚至难以绑在电椅上。用来遮脸的头套对他而言也太大了,执行前它滑落下来,史丁尼不得不直视一旁的证人和执刑的官员直至死亡。此刻距案件发生才81天,整个审判过程可谓效率空前。他也就此成为美国在20世纪以来处决的最年轻的囚犯。

此案发生在二战尚未结束的时代,人们的思想难免会受到战争的影响。战后,美国法律界和媒体都反复探讨对未成年人是否应该适用死刑的问题,联邦最高法院也先后作出过多个相关裁决,并于2005年在西蒙斯案(Roper v. Simmons 17岁的西蒙斯杀人被判终身监禁)中最终确定,依据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不得施加残酷和非常的惩罚),对18周岁以下罪犯禁止适用死刑。从人道的角度来看,这也许算得上是一种可贵的进步。

然而,在另一个类似的案件中,人们却有着不同的看法。

与绝望奋斗

1999年4月4日,日本国山口县光州市的本村洋先生像往常一样回到家里,却没有看到妻子迎上来打招呼,女儿也不知去向,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而他的妻子本村弥生以及女儿本村夏夕,都死在了壁橱中。

警方迅速行动,4天后就抓获了本案的嫌疑人——时年18岁零1个月的福田孝行。从福田孝行的口供和现场勘验结果中,警方得以还原案发的过程:他伪装成管道工人,骗取本村弥生的信任后进屋,随即企图性侵她,在遭到激烈反抗后将其掐死;然后又嫌本村夏夕吵得烦人,将她抓起来在地上狠狠摔了几次,勒死了这个才11个月大的女婴。更令人发指的是,他还将本村弥生的遗体用带来的胶带封住口鼻并绑好,对遗体进行了性侵犯。随后,他在屋里四处乱翻,洗劫了一些财物,在将两人遗体藏好后离开。

按照日本国法律,年满20岁才是成年人。但考虑到案情重大,此案还是从少年法庭被移交到山口地方裁判所(地 方法 院)审理。尽管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而且被告人的作案手段是如此地残忍,一审法官依然未检方要求判处死刑的建议,而以“被告人的未来仍有无限可能性,并已有悔意”为由,判处福田孝行终身监禁。

检方认为量刑过轻,随即提起上诉,但被广岛高等裁判所(高等法院)于2006年驳回,维持原判。在初审判决后的8年多时间里,本村洋并没有放弃为妻儿伸冤的努力,四处奔走呼告。他的努力终于获得了公众的赞同,甚至时任首相的小渊惠三也表示支持,并推动了《犯罪被害者保护法》、《改正刑事诉讼法》和《改正检察审查会法》这三个保护被害人及其家属权利的法案通过。

在巨大压力之下,日本国最高法院于2006年重审此案。检察官提交了新的证据:福田孝行在狱中写给朋友的多封书信,其中不乏极其猖狂的语句,如“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7、8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甚至对被害人使用极其恶毒的称谓。

这些证据出示之后,顿时引发舆论一片哗然。最终,日本国最高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广岛高等裁判所于2008年4月22日重新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福田孝行死刑。虽然此判决尚在上诉程序中没有执行,但对于为之努力了近十年的本村洋而言,已经是对妻子、女儿在天之灵最好的告慰了。他的 事迹 甚至被改编拍成了电视剧《与绝望奋斗:本村洋的3300个日子》。

上述两个案件,只能说都是现代司法史中的特殊案例,但从中却能看出这个问题究竟有多么复杂。通常而言,对于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判处死刑,是世界各国的共识,在联合国《 儿童 权利公约》中也明确规定。但是,当类似福田孝行、以及杀害2岁小孩的10岁鬼娃 罗伯特和乔恩 这样的案件出现时,这个话题还将永远争论下去。

中国最小的死刑犯11岁注射死刑是真的吗? (三)

贡献者回答1. 关于中国最小的死刑犯11岁注射死刑的说法,实际上是假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执行死刑的最低年龄限制是18周岁,未成年人是不允许执行死刑的。

2. 关于中国首例注射死刑犯的具体信息并未查到确切的公开记录。但《吉尼斯中国纪录大全》记载,中国第一例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是在1997年3月28日,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这是自1997年1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可以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后,中国执行的第一例注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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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史上最小死刑犯,年仅14岁被电刑处死,他是谁呢? (四)

贡献者回答美国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一直都在宣传法治,推崇人人平等的思想观念,尽可能以公平和公正的方式去解决社会问题。可实际上在美国也存在过很多冤假错案,其中最年龄最小的死刑犯名叫小乔治·尤尼西斯·史丁尼,他被处以死刑的时候,年仅14岁,审理过程极其荒唐。

他在案件曾在美国引起过很大的争议,一直被人关注,70年后才真相大白,沉冤昭雪恢复了自己的清白。小乔治·尤尼西斯·史丁尼为何会被判处死刑?这得从几十年前一个案件提起。1944年3月24日,两个小姑娘出门采花,大人们本以为他们会像往常一样回家,结果等到晚上一直都没有看到她们的踪迹。小姑娘的父母,非常焦急地跟邻居打听,希望从别人嘴里打听到,她们的踪迹。

附近的百姓听说后,自发地跟着一起寻找,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发现两个小女孩的下落。此时,她们身体的冰凉,早就已经灭有了呼吸,头部和背部还有很明显的伤痕,看起来在去世之前,遭到过非常残忍的殴打。

百姓们赶紧把这事儿告诉给了执法部门,仅仅只过了几个小时,警察就赶到了现场,结果多方调查,他们得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小乔治曾在两个小姑娘采花的地方,直到很晚才回家,看起来非常的可疑。

警察立刻把小乔治控制了起来,经过审讯之后,他们得到了一份认罪的口供,然后把小乔治送他到了当地法院,小乔治的父母也因为这件事遭到了牵连,不仅丢掉工作,而且还被迫搬到了其他地方。

法院开庭后,仅仅只有了两个小时,就对这个案件下来最终定义,对小乔治判处了死刑。当时,小乔治的父母,曾抗议说他们的孩子体重只有43公斤左右,力气也很小,几乎没有可能杀害那两个小姑娘。可惜,小乔治一家人都是黑人,他们的抗议的根本就没有被法官重视。 就这样,小乔治被美国以电刑处死,成了历史上著名的一大冤案。

最漂亮的女死刑犯是谁? (五)

贡献者回答陶静,一个天生丽质的云南女孩。幼年时父母离异,由姐夫抚养长大,高中毕业后未能考上大学,开了一家发廊。后来,她被境外毒贩杨某欺骗,第一次带毒即被抓获。本来她只要供出杨某,便有机会活下来,但出于所谓的“义气”,她用年轻的生命为杨某争取到了逃脱的机会。1991年10月28日,陶静在20岁时被处以极刑。如果她能活着,今天也仅36岁,相信她仍会美丽动人,拥有自己的家庭,丈夫和孩子。然而,面对她年轻时的照片,这一切都显得那么无力。

读到孟姜女的《女人的各色之美》、莫辞的《另眼看美丽》和晓叶无花的《总忘不了你啊,我的堂姐》,我颇有感慨。不知怎的,思绪忽然飘回了陶静身上,这位美丽的云南女孩。上天赋予她如此美貌,却未能细心呵护,反而让她听从了恶魔的引诱,走上不归路,这是多么令人痛心啊!据说,那一年,陶静成为了新中国历史上最年轻的女死刑犯。打开网页,几乎所有人都感叹:真是辛酸啊!

因其美丽而格外让人揪心,因其年轻而格外令人惋惜,因其失足而格外让人痛心。她的花样年华,原本应当是一段柔美华丽的舞蹈,一支悠扬欢快的歌曲。她的生命本应充满活力与希望,却因一时的轻信和冲动,被永远定格在了20岁。这不仅是一场悲剧,也是对青春和生命的深刻反思。

陶静的故事提醒我们,美丽不仅仅是外表的光鲜,更应包含内心的纯净与坚定。生命的价值不在于年龄,而在于如何度过,如何选择。愿每个人都能珍惜自己的青春,远离诱惑,追求更美好的人生。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世界年龄最小的死刑犯,皮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