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起诉了对方还是不给钱怎么办 (一)

已经起诉了对方还是不给钱怎么办

最佳答案起诉成功了对方还是不给钱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欠债起诉后没钱还的话有以下解决办法:

1、尽量协商解决,对方应当依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

2、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

3、如果对方确无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那么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即对方有偿还能力后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欠钱不还起诉时需要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借条或借款合同、往来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还款承诺书等;

5、诉讼可以说是处理债务纠纷比较好的一种方式,但此时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则需要注意诉讼时效与证据。

望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七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欠钱不还起诉胜诉后对方没钱怎么办? (二)

最佳答案在您赢得了对欠款人的诉讼后,如果对方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申请强制执行: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履行判决书中规定的还款义务。法院将采取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或拍卖对方的财产,以偿还债务。

2. 分期偿还协议:如果对方暂时无力偿还,但愿意分期还款,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制定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如果债权人同意,还可以请求法院批准这个计划。

3. 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合法的借贷关系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违反合同或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讨债务。

4. 刑事责任: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偿还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这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债务人将面临刑事责任。

5. 支付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将发出支付令,要求债务人支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6. 执行程序:一旦法院判决生效,债务人必须履行义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判决得到执行。

请注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不同,因此在采取上述任何措施之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欠款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 (三)

最佳答案欠款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方式如下: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

2、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3、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欠钱延长债权债务诉讼时效的措施如下: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2、与债务人对账。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3、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4、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5、找第三者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6、保留证据。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7、每次讨债清欠,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支付的路费从欠款中扣除,这样也可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到延长;

8、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诉讼时效中断;

9、让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

10、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时间即重新计算;如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此外,债务人向仲裁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主张权利的,也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综上所述,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如果被执行人没钱的,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中止执行并不等于终结执行,在中止执行后,如果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也可以依职权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对方欠钱不还起诉,但对方没有偿还能力如何处理 (四)

最佳答案一、考虑是否可以实现债权人的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延迟行使到期的债权,从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

二、检查是否存在连带责任人。连带责任人承担的责任与债务人承担的责任相同。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后,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连带责任人,或者同时起诉二者。

三、考虑是否可以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消极地处理自己的财产,有可能危害到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

四、考虑是否可以行使商事留置权。商事留置权是指,在商业交易中,债权人因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有权留置已经交付的货物或者取得的其他财产,以保障其债权的实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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