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量刑问题时,一个核心争议点在于其判定依据:是看涉案流水金额,还是实际获利情况?这一议题在法律界与实务操作中均引起了广泛关注。流水作为交易总额的体现,往往数字庞大;而获利则直接反映了犯罪者的实际经济收益。两者在衡量帮信罪的社会危害性及个人罪责轻重时各有侧重,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平衡考量,成为了一个亟待明确的问题。

帮信罪看流水还是获利 (一)

帮信罪看流水还是获利

最佳答案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时,需要同时考虑流水和获利两个方面。

流水指的是通过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所获取的资金转入信用卡的金额。这是评估涉案资金规模的重要依据之一。

获利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收取的费用、销售商品所得利润或其他形式的非法收益。获利情况可以作为评价行为人主观恶性和刑事责任程度的重要因素。

具体到入罪的标准,如果流水达到一定数额,如20万元,则可能被视为从重情节。此外,如果流水不足以达到20万元,但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也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在实际操作中,办案机关可能会更加关注获利因素,而将流水作为辅助参考,例如,如果一个人提供了三张银行卡,即使每张卡的流水不大,但如果累计获利较多,这仍然会被考虑为一个重要的量刑情节。

所以,无论是看流水还是看获利,两者都是不可或缺的证据和考量因素。

不到20万流水就不是帮信罪吗 (二)

最佳答案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构成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须符合两大核心要件:

首先必须明确知晓他人正在借助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必须向其提供技术援助或者协助,且此类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至于流水金额在20万以下能否被视为情节严重,则需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情节进行综合评估。若经查证,流水金额确实无法充分反映出情节严重性,那么就有可能不构成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然而,即使流水金额未达20万元,但若结合其他相关证据及情形,例如所提供的技术支持或协助对于犯罪活动的顺利实施具有关键性的影响,那么仍有可能被判定为构成此项罪名。因此,是否构成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还需针对每一个具体案例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

流水达到多少构成帮信罪 (三)

最佳答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银行卡账户流水超过20万元人民币,将有可能被判定为帮信罪。

帮信罪,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即个人或单位知道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援,或者在线广告推销及支付结算等协助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则会面临刑事指控。

即使正犯在实施不法行为时,无论其是否具备责任能力,亦或是故意为之,只要辅助行为同正犯的非法行为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同时协助者意识到正犯的行为及其后果,便可得出帮信罪成立的结论。

相信关于流水10几万不构成帮信罪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皮律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