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取证 (一)

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取证

最佳答案【分析解答】

一般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劳动报酬与劳务报酬的工资、奖金的电子工资条或纸质工资条;

2、公司企业生产、经营、投资、股票的收益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缴税凭证、银行流水等);

3、夫妻期间购房合同、房产证、出资凭证等待;

3、夫妻期间车辆购买凭证、使用期间产生的水费流水;

4、夫妻期间继承到或受到赠与的财产(除非继承或赠与协议规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则不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死亡后怎么查共同财产 (二)

最佳答案国家法律制度没有规定怎么查询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自己没办法查询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可以考虑找律师调查,不过,夫妻当中的一方去世以后,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归另一方所有的,死者的父母和子女都有权利分割遗产。 一、夫妻一方死亡后怎么查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死亡后查共同财产的方法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可以找律师调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二、夫妻一方死亡后没有遗嘱遗产怎么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彼此不清楚对方收入状况的这种情况很普遍,夫妻之间也没有婚内财产约定,可是遗产继承纠纷或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纠纷,这些都属于民事纠纷,即便要起诉,也是谁主张谁举证的。

法院应该怎么样查共同财产 (三)

最佳答案在结婚后所得的财产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法院如何调查这些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指出,法院在未规定情形下,通常需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证据调查。法院调查收集证据需满足三个条件之一:一,申请调查的证据为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需法院主动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由此可知,法院通常不主动调查,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除非申请调查的证据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提到的“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证据”包括可能影响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以及涉及程序性事项如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情况。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强调,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综上,法院在调查共同财产时需遵循明确的程序和条件,以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与效率。

法院怎么查共同财产 (四)

最佳答案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所得到的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法院怎么查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一般都是谁主张谁举证,除非: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婚内财产转移如何取证 (五)

最佳答案在婚内财产转移取证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收集证据:

1. 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明 公司出资证明、财务报表:如果涉及公司资产,这些文件可以证明财产的原始归属。 存折信息、股票账户:这些金融记录可以显示财产的变动情况。 房产证、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的发票:房产证是房产所有权的直接证明,而其他财产的发票则可以证明购买时的资金来源和归属。

2. 申请诉前或诉讼保全 在必要时,为了防止财产被进一步转移或隐匿,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诉前或诉讼保全,冻结相关财产。

3. 调查和核实财产转移情况 如果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或赠与第三方,另一方应收集相关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并有权主张买卖无效,追究法律责任。

4. 应对伪造债务的策略 与债权人对话:详细询问债务细节,了解债务的形成过程和背景。 核实债务形成时间:通过比对时间线,判断债务的真实性。 笔迹鉴定:如有必要,可以对相关文件进行笔迹鉴定,以确认债务的真实性。 审查债务用途和合理性:分析债务的用途是否合理,以及是否符合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

5. 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有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任何伪造或篡改的证据都可能影响最终的法律判决。

在处理婚内财产转移取证问题时,建议寻求法律专业意见,以确保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规定,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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