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性离婚财产分割规则 (一)

两性离婚财产分割规则

优质回答两性离婚财产分割规则主要包括财产界定、分割原则、特殊情形处理和法律依据等方面。

财产界定:共同财产指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未明确归属的财产等;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分割原则:一是协议优先,双方可协商确定财产归属,协议需自愿、公平;二是均等分割,共同财产原则上各占50%,特殊情况可调整比例;三是照顾特殊权益,优先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如抚养子女方优先获得房产,无过错方在重婚、家暴等情形下可多分20%-30%;四是惩罚过错行为,隐藏、转移、挥霍共同财产者,可少分或不分。特殊情形处理:房产方面,婚前购买登记在个人名下的为个人财产,婚后购买无论登记谁名下,一般为共同财产,协商不成可竞价、评估补偿或拍卖分割;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自然增值归个人,共同经营增值部分需分割。此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家庭土地权益依法受保护,需在分割中明确。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等恶意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起诉再次分割。法律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共同财产分割原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恶意行为处理)等。

具体分割需结合财产类型及实际情况,建议通过法律途径明确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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