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同法》第52条原文
- 二、关于“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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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司法解释)合同法第52条原文

合同法作为调整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各类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合同法》第52条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是合同法中至关重要的条款之一。本文将详细解读该条款的原文及其司法解释。
一、《合同法》第52条原文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原条款中的第三项已在新法中调整,此处略去);(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关于“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解读
此情形指的是合同一方通过欺诈或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合同,且该合同内容损害了国家利益。这里的“国家利益”不仅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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