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香港是适用英美法系的法律 具体劳动法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一)
最佳答案香港的劳动法主要是雇佣条及相关法例,长度受限制无法都弄上来。 《例雇佣条例 》
第 一 章: 《雇 佣 条 例》 适 用 范 围
《雇 佣 条 例》 适 用 于 所 有 雇 员, 但 不 适 用 于 下 列 人 士:
1. 雇 主 家 属 并 与 雇 主 同 住 的 雇 员;
2. 《往 香 港 以 外 地 区 就 业 合 约 条 例》 所 界 定 的 雇 员;
3. 根 据 《商 船 (海 员) 条 例》 所 指 的 船 员 协 议 而 服 务 的 人, 或 并 非 在 香 港 注 册 的 船 上 服 务 的 人;
4. 按 照 《学 徒 制 度 条 例》 注 册 的 学 徒, 但 《雇 佣 条 例》 内 的 若 干 规 定 仍 适 用。
所 有 《 雇 佣 条 例 》 适 用 的 雇 员 , 不 论 其 工 作 时 数 , 都 享 有 条 例 下 的 一 些 基 本 保 障 , 例 如 工 资 的 支 付 、 扣 薪 的 限 制 及 法 定 假 日 的 给 予 等 。
雇 员 如 根 据 「 连 续 性 合 约 」 受 雇 , 便 可 享 有 更 多 权 益 , 例 如 休 息 日 、 有 薪 年 假 、 疾 病 津 贴 、 遣 散 费 及 长 期 服 务 金 等 。
连 续 性 合 约
雇 员 如 为 同 一 雇 主 连 续 工 作 4星 期 或 以 上, 而 每 星 期 最 少 工 作18 小 时, 他 的 雇 佣 合 约 便 属 「连 续 性 合 约」。
有 关 雇 佣 合 约 是 否 属 于 连 续 性 合 约 的 争 论, 雇 主 须 负 举 证 责 任, 证 明 该 合 约 并 非 连 续 性 合 约。
第 二 章: 雇 佣 合 约
雇 佣 合 约 是 指 雇 主 和 雇 员 订 立 的 雇 佣 协 议。 雇 佣 合 约 可 以 书 面 或 口 头 方 式 订 立, 并 可 包 含 明 言 或 暗 示 的 条 款。
只 要 不 违 反 《雇 佣 条 例》 的 规 定, 劳 资 双 方 可 自 行 订 立 合 适 的 雇 佣 条 款 及 条 件。 但 任 何 雇 佣 合 约 的 条 款, 如 有 终 止 或 减 少 《雇 佣 条 例》 所 赋 予 雇 员 的 权 利、 利 益 或 保 障 的 含 意, 即 属 无 效。
雇 佣 条 件 细 则
在 雇 员 就 职 前, 雇 主 必 须 向 他 详 细 说 明 雇 用 条 件, 包 括:
1. 工 资 率、 超 时 工 作 的 工 资 率 及 任 何 津 贴 (无 论 以 按 件、 按 工、 按 时、 按 日、 按 周 或 其 他 方 式 计 算);
2. 工 资 期;
3. 终 止 合 约 所 需 的 通 知 期; 及
4. 如 雇 员 享 有 年 终 酬 金, 则 有 关 年 终 酬 金、 部 份 年 终 酬 金 和 酬 金 期 的 资 料。
如 雇 主 与 雇 员 订 立 书 面 雇 佣 合 约, 必 须 将 一 份 合 约 副 本 给 予 雇 员 参 考 及 保 存。
如 雇 佣 合 约 并 非 以 书 面 形 式 订 立, 则 雇 员 可 以 书 面 要 求 雇 主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供 上 述 的 雇 佣 条 件。
雇 主 如 欲 更 改 雇 佣 条 件 或 向 雇 员 建 议 更 改 该 等 条 件, 必 须 清 楚 向 雇 员 交 代。 如 更 改 雇 佣 条 件 的 细 则 是 以 书 面 形 式 列 出, 或 雇 主 接 获 雇 员 的 书 面 要 求, 雇 主 应 将 一 份 载 有 变 更 条 款 的 通 知 书 交 给 雇 员。
雇 佣 合 约 的 持 续 期
除 非 雇 主 与 雇 员 另 有 协 议, 否 则 所 有 连 续 性 合 约 均 须 当 作 是 为 期 1个 月, 并 可 按 月 续 定 的 合 约。
工 资 及 雇 佣 纪 录
所 有 雇 主 必 须 在 营 业 地 点 或 雇 员 的 受 雇 地 点 存 放 每 一 位 雇 员 在 过 去 6个 月 内 的 工 资 及 雇 佣 纪 录, 并 须 在 雇 员 离 职 后 6个 月 内 继 续 保 存 这 些 纪 录。 纪 录 内 应 列 出:
1. 雇 员 的 姓 名 及 身 份 证 号 码;
2. 雇 员 开 始 受 雇 的 日 期;
3. 雇 员 的 职 位;
4. 雇 员 每 个 工 资 期 所 得 的 工 资;
5. 工 资 期;
6. 雇 员 可 享 有 及 已 放 取 的 有 薪 年 假、 病 假、 产 假 和 假 日, 以 及 已 支 付 给 雇 员 有 关 款 项 的 细 则;
7. 年 终 酬 金 的 资 料;
8. 终 止 合 约 所 需 的 通 知 期;
9. 终 止 雇 佣 日 期。
违 例 与 罚 则
雇 主 未 有 保 存 工 资 及 雇 佣 纪 录, 可 被 检 控, 一 经 定 罪, 最 高 可 被 罚 款 1万 元。
劳 工 处 职 员 可 检 查 上 述 纪 录, 查 问 有 关 人 士 及 检 取 任 何 资 料 作 为 证 据。 任 何 人 士 不 遵 行 有 关 的 规 定, 可 被 检 控, 一 经 定 罪, 最 高 可 被 罚 款 10万 元 及 监 禁 1年。
工 资 定 义
工 资 是 指 雇 主 以 金 钱 形 式 支 付 雇 员 作 为 其 所 做 或 将 要 做 的 工 作 的 所 有 报 酬、 收 入、 津 贴 (包 括 交 通 津 贴、 勤 工 津 贴、 佣 金、 超 时 工 作 薪 酬)、 小 费 及 服 务 费, 不 论 其 名 称 或 计 算 方 法, 但 不 包 括:
1. 雇 主 提 供 的 居 所、 教 育、 食 物、 燃 料、 水 电 或 医 疗 的 价 值;
2. 雇 主 为 雇 员 退 休 计 划 的 供 款;
3. 属 于 赏 赠 性 质 或 由 雇 主 酌 情 发 给 的 佣 金、 勤 工 津 贴 或 勤 工 花 红;
4. 非 经 常 性 的 交 通 津 贴、 任 何 交 通 特 惠 的 价 值 或 雇 员 因 工 作 引 致 的 交 通 费 用 的 实 际 开 销;
5. 雇 员 垫 支 因 工 作 引 致 的 开 销 而 须 付 还 给 雇 员 的 款 项;
6. 年 终 酬 金 或 属 于 赏 赠 性 质 或 由 雇 主 酌 情 发 给 的 每 年 花 红;
7. 完 成 或 终 止 雇 佣 合 约 时 所 付 的 酬 金。
雇 员 可 得 的 年 终 酬 金、 产 假 薪 酬、 遣 散 费、 长 期 服 务 金、 疾 病 津 贴、 假 日 薪 酬、 年 假 薪 酬 及 代 通 知 金, 都 根 据 上 述 工 资 的 定 义 计 算。
此 外, 超 时 工 作 薪 酬 若:
· 属 固 定 性; 或
· 在 过 去 12个 月 内 平 均 款 额 不 低 于 雇 员 在 同 期 的 平 均 月 薪 的 20%;
则 雇 主 在 计 算 上 述 补 偿 项 目 的 款 额 时, 也 须 将 超 时 工 作 薪 酬 包 括 在 内。
扣 薪
雇 主 只 可 在 下 列 情 况 下 扣 减 雇 员 的 工 资:
1. 雇 员 缺 勤, 但 只 能 扣 除 实 际 缺 勤 时 间 的 工 资;
2. 雇 员 损 坏 或 遗 失 雇 主 的 货 品 或 用 具, 每 次 只 可 按 值 扣 除, 但 以 不 超 过 $ 300为 限。 此 外, 在 这 些 情 况 下 扣 除 的 工 资 总 额, 亦 不 得 超 过 雇 员 该 工 资 期 所 得 工 资 的 四 分 一;
3. 雇 主 预 支 或 多 付 给 雇 员 的 工 资, 可 按 数 扣 除, 但 不 得 超 过 雇 员 该 工 资 期 工 资 的 四 分 一;
4. 雇 主 供 应 给 雇 员 的 膳 食 及 住 宿 费 用, 可 按 值 扣 除;
5. 若 雇 员 以 书 面 提 出 要 求, 雇 主 可 在 工 资 中 扣 除 代 雇 员 缴 交 的 退 休 计 划、 公 积 金 计 划、 离 职 金 计 划、 医 疗 福 利 计 划 或 储 蓄 计 划 的 供 款;
6. 雇 主 借 给 雇 员 的 款 项, 但 必 须 获 得 雇 员 的 书 面 同 意;
7. 雇 主 根 据 任 何 法 例 的 规 定 或 获 法 例 授 权, 可 扣 除 雇 员 的 工 资;
按 件 计 薪 或 日 薪 每 日 不 同 的 雇 员, 在 计 算 年 假 薪 酬 时, 须 参
2024香港法定节假日表 (二)
最佳答案1. 元旦:2024年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2. 春节:2024年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计8天。
3. 清明节:2024年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计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4. 劳动节:2024年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计5天。
5. 端午节:2024年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将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除夕设为法定节假日。2013年,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中国现行的法定年节假日标准为11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三)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三)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元旦,即公历的1月1日,是世界多数国家通称的“新年”。元,意味着“始”,凡数之始称为“元”;旦,意味着“日”;“元旦”即“初始之日”的意思。“元旦”通常指历法中的首月首日。在我国,“元旦”一词古已有之,在文学作品中最早见于《晋书》。我国历史上的“元旦”指的是“正月一日”,“正月”的计算方法,在汉武帝时期以前是很不统一的,历代的元旦(首月首日)日期并不一致。现代中国的元旦,根据中国政府将其列入法定假日,成为全国人民的节日。
香港劳动法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三)
最佳答案香港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无理解雇且服务满两年:
员工有权追讨终止雇佣金,包括代通知金、比例年假、比例变粮及长期服务金等。长期服务金的计算方法为员工月薪的2/3乘以服务年数。若雇主设有公积金,长期服务金可能与公积金雇主供款部分对衡,员工将获得两者中较大的金额。
不合法解雇:
如员工在工伤未判伤前、病假期间、怀孕期间或因参与工会活动、举证雇主违法事项而被解雇,视为不合法解雇。员工除了可以追讨终止雇佣金外,还可以追讨最高不超过十五万元的补偿金,具体金额视解雇给员工带来的损失而定。
裁员或公司倒闭且服务年资满两年:
员工有权获得遣散费。遣散费的计算方式与长期服务金相同,并需要与公积金雇主供款部分相对衡。
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如雇主没有正当理由单方面辞退员工,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旨在保护员工权益,确保他们在遭受不公正解雇时能得到合理补偿。
内容旨在为员工提供关于香港劳动法下辞退补偿的基本了解,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法律条文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劳动法工作时间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皮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