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项目采购的领域内,一个常见的问题是:对于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工程项目,是否必须遵循政府采购程序呢?这一疑问关乎工程项目的采购流程、法律法规的遵循以及采购效率等多个方面。实际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且也未达到政府采购的特定限额,那么建设单位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其内部控制管理规定来选择采购方式。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脱离政府采购体系,具体还需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来综合判断。

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工程项目,是否必须走政府采购程序? (一)

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工程项目,是否必须走政府采购程序?

不太清楚建设单位的属性和项目属性,只能区分不同情形作答。

工程建设项目,属于《招标投标法》体系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且到达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据《招标投标法》体系的相关规定,采用招标方式实施采购。

工程建设项目,不属于《招标投标法》体系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或属于《招标投标法》体系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且未到达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建设单位可根据其内控管理的规定,采用招标、非招标方式实施采购,也可以直接发包。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属于《招标投标法》体系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且到达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据《招标投标法》体系的相关规定,采用招标方式实施采购。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不属于《招标投标法》体系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或属于《招标投标法》体系规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且未到达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体系的相关规定,选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下列不属于必须招标范围的是()。 (二)

【答案】:B

2022教材P73 /2021版教材P72 /2020版教材P73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的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第五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住建局将必须招标的建没项目进行形式招标的监管责任 (三)

住建局对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进行形式招标的监管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监管规避招标行为:

住建局需确保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出现规避招标的情况,例如将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流程。一旦发现此类行为,住建局将采取相应措施,如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对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还可能暂停项目执行或资金拨付。

2. 行政监督职责:

住建局作为国家机关,对招标投标活动负有行政监督职责。其工作人员在监督过程中必须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若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行为,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 监管招标人行为:

住建局还需监管招标人是否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等行为。一旦发现此类违规行为,住建局将责令招标人改正,并可视情况处以罚款。

住建局通过上述监管措施,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公平和透明,有效防止形式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下列施工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范围的是( ) (四)

【答案】:D

2006年建设工程法规真题第8题

D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企业未被列入限制参加工程采购活动承诺书的信息了解不少了,皮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