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风险地区有免租政策吗 (一)

上海中风险地区有免租政策吗

最佳答案上海中风险地区有免租政策。

31日,上海市国资委发布了《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指出将采用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

《细则》指出,实施主体是上海市、区国资委监管的市属、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含委托监管企业)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适用房屋包括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和使用权房。其中,使用权房是指依法建立公房租赁关系、执行市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由本市相关国有企业负责经营管理的公有非居住房屋。

根据《细则》内容,减免期限方面,实施主体对最终承租方免除2022年部分租金,分两档执行。

第一档,普遍免除3个月租金。所有地区内的最终承租方,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第二档,增加免除3个月租金。租赁合同存续期间,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内的最终承租方,或按有关部门防疫要求被封控、停业、征用房屋的最终承租方,以及全年经营亏损的最终承租方,经出具上述任一证明材料,2022年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可免除6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符合第二档免租条件的最终承租方增加免除金额不超过3个月租金。

减免方式上,《细则》明确,国有企业应当以便捷高效为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免除、从后续租金中抵扣或者返还等方式实施房租减免。存在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方不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

其中,转租方为本市国有企业的,应当与房屋产权方以各自实收的租金为限共同承担减免的租金;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应当配合房屋产权方及国有企业转租方将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鼓励非国有企业转租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

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0年国家的免租政策是什么 (二)

最佳答案受疫情影响,需要个体户和企业家都会反映房租等支出是一笔比较大的开支,希望减免房租的呼声也越来越高。2020年4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三个月租金。国有企业,尤其是高效和研究院所以及央企等企业事业单位要带头。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的各项政策优惠。

从地方上来看,全国已经有32个省包含自治区和直辖市已经明确要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

国家发改委等指导意见也很明确,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屋租金,所以市民要及时了解清楚,免租可以减少开支,更可以减少损失。

程青松律师:疫情结束后,承租经营性房屋如何减免租金? (三)

最佳答案面对新冠疫情对经营性房屋租金、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等产生的影响,程青松律师在《疫情期间经营性房屋租金减免、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等问题梳理(最新修订)》中进行了深入探讨。上海高院近期发布的《关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系列问答三(2022年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修订,本文基于这一修订内容进行更新发布。

去年疫情爆发以来,各地因疫情导致合同履行障碍,产生大量争议。今年3月上海疫情爆发,企业经营面临困难,国家及上海市出台政策,对承租国有经营性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租金减免,非国有经营性房屋则鼓励出租人协商减免租金。本轮疫情结束后,因承租非国有经营性房屋产生的争议料将增多。本文将对此进行梳理分析,供参考。

一、租金减免政策

国家及上海市为承租国有经营性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3个月减租扶持,中高风险地区再提供3个月租金减免,合计最高给予6个月租金减免。对于非国有经营性房屋,鼓励出租人通过协商方式减免租金。若承租非国有房屋的企业因疫情或管控措施导致经营困难,可关注政府扶持政策,增加协商减租的可能性。

二、法律依据与司法政策

1、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遇到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时,双方可重新协商合同条款。两年内因疫情管控影响合同履行的案件数量不少,其中一起航空公司未能履行业务合作合同的案例被法院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

2、最高法院的指导意见,对出租人不因承租人受疫情影响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或营业收入减少而主张解除合同,及承租国有房屋、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经营性房屋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按国家政策执行租金减免予以确认。对于非国有房屋租赁,若承租人因疫情导致没有营业收入或营业收入减少,法院可变更合同内容,如调整租金。若双方达成租金减免协议,法院会依法确认其效力并执行。

3、上海高院的问答意见要求根据案件情况进行个案处理,包括疫情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时减免租金,疫情并未影响房屋实际占有使用但影响营业收入时一般不减免,以及疫情对承租人营业收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时,可适当减免租金。新发布的问答意见补充了关于国有经营性房屋减免租金的政策执行及非国有经营性房屋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租人没有营业收入或营业收入减少时,引导当事人协商调解的内容。

三、租赁合同解除与租金减免司法案例

上海法院近年来审结一批涉疫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总结了司法裁判如何处理此类案件。在非国有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租金减免及违约责任案例中,法院依据民法典、最高法院指导意见及上海高院问答意见作出裁判,体现了对疫情期间租赁双方权益的保护。

四、总结

法律在疫情期间对租赁双方的保护体现了各种价值的权衡。承租人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经营困难时,可与出租人协商延期支付或减少租金,出租人不得因此主张违约并解除合同。即便承租人不完全支付租金或长期不付,也属违约行为,但若因疫情导致没有营业收入或营业收入减少,承租人可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内容,如减少租金、延迟支付或延长租期。承租人主张解除合同需因疫情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否则可能构成违约。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时,应按照约定处理,违约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我们通过阅读,知道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对待世界的看法也随之改变。所以通过本文,皮律网相信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明白了承租上海国有企业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免除年个月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