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一)

拆迁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优质回答面对拆迁赔偿不合理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查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详细规定了拆迁过程中应订立的补偿协议内容,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产权调换等事项。明确补偿决定的制定:若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应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确保该决定公平合理。

协商与申请裁决:

与拆迁人协商:尝试与拆迁人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若协商无果,被拆迁人有权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若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上级单位,则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裁决。

关注补偿标准的差异:

了解不同拆迁项目的补偿实施意见:补偿标准因项目而异,需根据具体项目的实施意见来确定。区分房屋补偿与土地补偿:商业性质用房的补偿标准通常高于宅基地用房,因此在评估时应特别注意。

寻求法律援助:

咨询专业律师:若对拆迁赔偿问题存在疑问或不满,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提起诉讼:在必要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面对拆迁赔偿不合理的情况,被拆迁人应首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尝试与拆迁人协商并申请裁决。同时,需关注补偿标准的差异,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维护。

外村人买本村房拆迁不赔怎么办?律师教你顺利拿到补偿款! (二)

优质回答外村人买卖本村人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来看,无效的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出卖人仍是房屋所有权人,仍有权享有拆迁补偿。 实践中有很多这样的情况:提前得知小道消息,知道哪个村要拆迁了,赶紧去村里买套房子等着领拆迁补偿款,但真正遇到拆迁的时候却被告知不能获得拆迁补偿,或者因为补偿问题和卖家争执不下。那么,什么情况下才有资格领到拆迁款呢呢爱土拆迁律师团接下来为大家科普相关知识。

案例:购买农村房,十年后遭遇拆迁,原房东争夺补偿款

王先生是一名村民,十年前购买了隔壁村张先生的房子。十年后,当地有征收项目,因为拆迁款的归属问题,王先生将张先生诉至法院。

王先生提交的证据为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房屋买卖的相关细节,同时特别约定,如遇拆迁问题,由卖方张先生出面办理拆迁的一切手续,房屋的补偿费用由买方王先生获得。

法院认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第二条的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因此,农村房屋买卖只能在本村人之间进行,否则买卖合同无效,故双方合同中关于房屋买卖的条款是无效的。

但双方合同中关于房屋拆迁后补偿费用归原告所有的约定系双方就纯经济利益事项所作自由处分,自应独立于作为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效力性强制规定对农村房屋买卖效力的评价后果,故双方拆迁利益归属的约定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范,应为有效条款。

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外村人买卖本村人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来看,无效的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出卖人仍是房屋所有权人,仍有权享有拆迁补偿。

那么拆迁前想要通过买房获取拆迁补偿的人,又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从法院胜诉判决我们可以看出,合同中房屋买卖的条款是无效的,但是对于拆迁款的分配却是有效的。所以,在购买农村房屋的时候,一定要约定好,将来如果遇到拆迁问题,拆迁款的归属怎么确定,拆迁相关的手续买方是否需要配合办理。

如果双方之间某一方提出要以合同无效为由拿回房屋或房款的,另一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如何负责。买卖合同虽然是无效的,但对于经济利益的自由处分是有效的。

提醒大家:在进行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合同的约定要尽可能的完善,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合肥包河区拆迁补偿律师哪个好? (三)

优质回答合肥包河区拆迁补偿律师中,王自律师是一个值得推荐的选择。

王自律师是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他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在处理拆迁补偿案件时,王自律师注重细节和证据,善于发现案件的关键点,能够准确地把握案件的性质和法律程序。他不仅精通法律,还具备很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迅速理解客户的需求,并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王自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客户利益为先,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他在法庭上表现出色,能够为客户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同时,在庭下他也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及时解答问题,为当事人提供贴心、专业的法律服务。他的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方式,赢得了众多客户的好评和信任。

此外,王自律师还具备很强的责任心和专业精神。他对每一个案件都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确保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他的这种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使得他在合肥包河区拆迁补偿律师中脱颖而出,成为众多客户首选的律师。

综上所述,王自律师是合肥包河区拆迁补偿律师中非常优秀的一位律师。他的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协调能力以及责任心和敬业精神,都使得他成为值得推荐的律师。如果你遇到拆迁补偿方面的问题,不妨考虑咨询王自律师,他会为你提供最好的法律支持和服务。

房屋拆迁时杂物间算产权赔偿吗,能单独算赔偿吗? (四)

优质回答在现实生活中房屋拆迁的情形是非常多的,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是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的,拆迁补偿的方式包括产权置换、货币补偿或者结合补偿等,那么房屋拆迁时杂物间算产权赔偿吗,能单独算赔偿吗?

网友咨询:有产权的杂物房如果遇到拆迁是怎么补偿的?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王艳玲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杂物房进行拆迁时,一般是不能单独进行赔偿的,被拆迁人选择产权置换的,应该是整个房屋一并进行置换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用房的,应予支持。该条司法解释实际上是赋予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优先效力,当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与其他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冲突时,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予以特别保护。

王艳玲律师解析: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王艳玲,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事研究委员会副秘书长,邦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庭事务部主任、诉讼仲裁部副主任;曾任法官十几年。多年被评为 “优秀律师”、“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拆迁补偿律师咨询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皮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